关于2019-2020赛季全国击剑冠军赛总决赛青年女子花剑个人半决赛消极比赛的处罚通报

2020-11-04 1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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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0月24日举行的全国击剑冠军赛总决赛青年女子花剑个人半决赛中,福建运动员王英璎对阵福建运动员郑梦晴。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郑梦晴对待比赛态度极其不认真, 在比赛前8剑过程中以0:8落后,运用技术不是反攻就是防空,后面得分剑也大部分运用反攻动作,比赛场面非常难看;王英璎整场比赛属于正常。本站比赛对半决赛和决赛进行了网络直播,运动员郑梦晴在场上的表现对击剑运动发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随着击剑运动大众普及度的提高,观众欣赏的水平不断提升,势必对击剑项目产生负面效应。

  经中国击剑协会裁判员委员会认定,确认运动员郑梦晴消极比赛的行为违背了体育精神,当执裁判对比赛把握不力,没能把事情制止在萌芽状态。鉴于上述情况,中国击剑协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郑梦晴作为青年运动员,取消其进入国家成年队、青年集训队的资格,该处罚期限为:自处罚发布之日起3个月;

  二、黎照强作为郑梦晴在省队的负责教练员,取消其进入国家成年队、青年队和少年队的选拔资格,该处罚期限为:自处罚公布之日起1年;

  三、黄嘉杰和武林分别作为本场比赛的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对其进行警告批评1次。

  随着项目宣传推广工作的逐步开展,上述事件的发生也对比赛技术委员会提出了更高要求。赛事观赏作为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技术委员会在关键场次有责任提醒双方教练员和运动员认真比赛,共同维护项目形象。

  中国击剑协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