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对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1-19 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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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院校,社会各界:

  现将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击剑项目竞赛规程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如对有关内容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于1月8日前反馈。

  联系人:赵瑞姝(三人篮球) 张 凯(击剑)

  电 话:(010)87182032 87182439

  传 真:(010)87182401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三人篮球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2.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1月6日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击剑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一、竞赛项目
男子(6项):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女子(6项):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运动员资格
(符合《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的有关规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体竞字[2020]168号)的有关规定。
()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军专业体育力量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20])176号的有关规定。
(四)香港、澳门直接获得决赛个人赛和团体赛资格,不占用决赛配额。
(五)决赛参赛运动员须至少参加一站预赛并取得有效成绩(除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外)。
三、参加办法
(一)各剑种选拔3850名运动员参加个人赛和811个队伍参加团体赛。
(二)资格赛随队官员人数按照资格赛竞赛规程执行。决赛随队官员人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资格赛竞赛办法
1. 资格赛在2021年举行,共设4站,分别与全国冠军赛分站赛、总决赛(成年组)和锦标赛结合。
2. 全国冠军赛分站赛每单位每剑种个人赛限报 8名运动员、团体赛限报1个队,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成年组)和锦标赛每单位每剑种个人赛限报4名运动员、团体赛限报1个队。个人赛和团体赛参赛运动员可不同。运动员不可兼项参赛。
3.香港、澳门可不参加资格赛;如参加,需参加全部4站资格赛。
4.个人赛
1站资格赛排位依据全国击剑比赛成年组个人总积分排名,第2至4站资格赛排位依据资格赛个人总积分排名,进行小组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
5.团体赛
团体赛进行直接淘汰赛。团体赛排位办法如下:
1)前3站资格赛:依据指标团体赛3名运动员个人赛名次之和的排名”;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最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抽签。
2)第4站资格赛:依据指标3站资格赛总积分排名   4站资格赛3名运动员个人赛名次之和的排名”;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名次之和、比较个人赛最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抽签。
3)如团体组成运动员未在个人赛中获得有效成绩或由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补充,则其个人赛名次按照最后一名“加1”计算。

(二)决赛参赛名额分配办法
1.团体赛
1)第4站资格赛每剑种团体前8名的队伍获得决赛团体赛资格;
2)香港、澳门直接获得决赛每剑种1个团体赛资格。
3)东京奥运会上参加团体赛的单位,可继续组合参加同一小项的决赛。
2.个人赛
1)获得决赛团体赛资格的810支队伍,每队参加决赛团体赛的3名正选运动员自动获得决赛个人赛资格,共录取24至30名运动员。团体赛替补运动员属编外人员。
2)此后,根据资格赛个人总积分排名,依次录取未获得团体赛资格的队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每队按此标准最多录取2名运动员。
3)结合各剑种实际发展情况,参加个人赛决赛的运动员总数具体分配数额为:女子花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43人,男子花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41人,女子重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44人,男子重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50人,女子佩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38人,男子佩剑个人赛资格不超过42人。
4)已获得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自动获得决赛个人赛资格。该名额不占用其所在单位名额,且不受各单项分配数额限制。该单位获得的超出名额,需通过资格赛个人总积分排名顺序获得,该排名顺序不得超过各单项最大名额分配数。
5)如某名运动员因故放弃或失去已经获得的个人赛资格,则这部分名额将根据资格赛个人总积分排名依次再分配给其他运动员。
3.运动员或其代表单位出现以下情况的,将酌情取消其已获得的参赛名额,因此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得由本单位其他运动员替换,这部分名额将根据本办法进行再分配:
1)兴奋剂违规问题;
2)因赛风赛纪问题被停赛。
4.各队参赛名单的确定截止至最后一次报名。
(三)决赛竞赛办法
1.个人赛
根据2021年全部4站资格赛总积分排名,前8名运动员轮空,其他运动员按照资格赛总积分排名排位,进行小组循环赛,小组赛后排名前24位的运动员和8名轮空运动员组成32表进行直接淘汰赛。其中,轮空的8名运动员将于小组赛后按照两两抽签的原则进行再排位。第3名不并列。
2.团体赛
团体赛进行直接淘汰赛。团体赛排位办法如下:
1)第一排位:内地队伍按照指标“4站资格赛总积分排名   赛3名运动员个人赛名次之和的排名(除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外)”获得第一排位;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名次之和、比较个人赛最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抽签。
2)第二排位:所有队伍(含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按照指标“决赛3名运动员个人赛名次之和的排名”获得第二排位;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最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抽签。
3)正式排位:将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按照第二排位得出的位置同时插入第一排位中,后续队伍位置同时依次顺延,形成团体赛正式排位。第一排位中与第二排位中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位置相同的内地队伍,与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
组合参赛单位在正式排位中的先后次序由决赛个人赛最好名次决定;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三好名次、抽签。
4)如香港、澳门和东京奥运会组合参赛单位不参加决赛团体赛,则第一排位即为正式排位。
5)如香港、澳门参加资格赛团体赛,且参加决赛团体赛,则按照指标“4站资格赛总积分排名  决赛3名运动员个人赛名次之和的排名”获得排位;如并列,则依次采取以下方式决定先后次序:比较个人赛名次之和、比较个人赛最好名次、比较个人赛第二好名次、抽签。
6)如团体组成运动员未在个人赛中获得有效成绩或由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补充,则其个人赛名次按照最后一名“加1”计算。
3.如参加决赛的队伍成员中有因伤病不能参加团体赛者,可于赛前24小时报大会竞赛委员会同意,由同一性别其他剑种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兼项替补。
4.比赛所需器材装备由各参赛队自备,并须符合竞赛规则。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其中必测项目为4项,选测项目任选1项。
(一)必测项目(运动员须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测试):
1.3000米跑
2.坐位体前屈
3.30秒双飞跳绳
4.30米冲刺跑
(二)选测项目:
1.腹肌耐力
2.背肌耐力
3.卧推相对力量
4.引体向上
得分计算方法:必测项目总分不设限;必测项目总分与1个自选项目相加总分达到25分即为合格(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测试方法:
1.每站资格赛专项比赛前统一对全体参赛人员进行体能测试。进入个人赛单败淘汰赛的运动员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25分,否则淘汰,由后续人员递增;体能测试成绩未达到25分的运动员,当站比赛个人赛积分为0。
2.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2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资格赛按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决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体竞字[2020]168号)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体竞字[2020]168号)执行。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体竞字[2020]168号)执行。

十、仲裁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击剑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资格赛积分表
         2.击剑项目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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