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击剑特长生高校招生简章合集(二)中山大学、上海电力等多所学校招生!

2021-02-28 16: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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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击剑特长生高校招生简章合集(二)中山大学、上海电力等多所学校招生!

大连市击剑协会 大连市击剑协会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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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击剑特长生高校招生简章合集(一)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or体育单招?考大学的超级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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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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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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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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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21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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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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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体育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精神面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招生项目及计划

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位置及招生计划如下:

1.单考单招:主攻1人、二传1人、副攻1人;若某一位置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位置顺序依次遴选1人。

2.二本线65%:接应1人、主攻1人、副攻1人;若某一位置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接应、二传、副攻、主攻顺序依次遴选1人。


考生总成绩=专项素质(总分15分) 专项技术(总分45分) 实战能力(总分40分)。各位置按考生总成绩排序获得资格。如总成绩相同,则比较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比较专项技术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报考排球项目的考生应符合“2019-2020 CUVA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参赛资格。

(四)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凡入学前曾在专业队注册并报名参加过各类专业赛事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单考单招报名条件详见第四条选拔程序(三),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单考单招或参加高考,二者不可兼报。

(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名办法

(一)考生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经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2. 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结果截图;

3. 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如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 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扫描件;

5. 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详见《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模板)》)。

(二)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无须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时须确保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2. 所有信息以考生报名系统提交为准。考生务必按照系统填报的项目(含场上位置)进行测试,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考生可于2021年3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1. 击剑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0日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及测试标准。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2. 田径、排球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登录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用200元,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二)专项测试

1. 击剑

击剑项目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全国统测,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2. 田径、排球

田径、排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专项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报到时间:2021年3月10日下午(14:00-19:0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体育部一楼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英东体育馆西侧)。

报到须知: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①身份证、②报名申请表、③运动员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④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⑤参赛秩序册、⑥成绩册等材料原件;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将对测试成绩达标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在专项测试时必须以系统所报小项(位置)进行测试,并现场确认测试成绩,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5)根据中山大学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需提供健康码或七日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进行体温测量。有关防疫安排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以最新公布为准。

测试时间:

田径:2021年3月11日下午。如遇极端天气,可推迟到2021年3月12日进行测试。

排球:2021年3月11日。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实战能力测试。

3. 田径、排球专项测试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标准》(附件)。

(三)单招文化课考试

1. 申请条件

排球项目须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

2. 报名要求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系统中按规定时间进行注册、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3. 考试安排

考生应根据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四)资格确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仅限单招)、各项目招生计划、急需程度及生源情况等择优确定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第五条  录取政策

(一)获得单考单招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公示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按所在省(区、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获得二本线65%、二本线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公示要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三)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单招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二)我校将严格开展考评人员选聘管理及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正式入学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训练与竞赛协议,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六)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合肥学院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范围

项目:击剑(重剑)

范围:面向全国招收男女击剑高水平运动员。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以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算起)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算起)在全国(或国际)团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注:“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含)以上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组织的有关比赛。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其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5人。

四、报名办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考生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高考招生办进行咨询)。

2、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报名:

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报名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自主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和流程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3、全国统测(击剑项目)报名:

根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测(击剑项目)的测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自主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和流程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未按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取消报考我校的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程序、报名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核:

(1)报名程序、报名材料提交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请将报名材料原件严格按以下所列清单顺序编号扫描成1个PDF文档(具体材料列表如下),并命名为“报名项目 运动员姓名 考生号 报名材料”(例:击剑张**2134***高水平报名材料),凭高考考生号及身份证号在3月5日- 3月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gspbm.hfuu.edu.cn/)注册,将该PDF文档按页面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考生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该PDF文档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箱zsb@hfuu.edu.cn(电子邮件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

具体报名材料列表:

①粘贴本人照片的《合肥学院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审核表》1份,需所在中学或运动队盖章,且本人签名确认。材料模板见附件1;

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③身份证原件;

④高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学历预毕业证明,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原件;

⑤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⑥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证明(考生本人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带照片的查询页面,网址为:www.ydyeducation.com);

⑦运动成绩证明[本简章第二条所述比赛的比赛秩序册原件、比赛成绩册原件和比赛获奖证书等运动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比赛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其中比赛秩序册原件的扫描内容为:首页、目录、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原件的扫描内容为:首页、目录、本人页;

⑧运动成绩证明的复印件(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封面和本人姓名处盖章),其中比赛秩序册复印件为:首页、目录、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复印件为:首页、目录、本人页;

⑨团体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比赛中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击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标准见http://www.sport.gov.cn/n16/n300161/n1401202/n1773613/4974177.html)中对于主力队员的规定,证明须经中国击剑协会或比赛组委会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赛事和符合报名条件的赛事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⑩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中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资格审核的要求,此类考生须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等级证书证明文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我校的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核

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本简章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将于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教字〔2019〕141号)文件要求 ,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将综合评估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和竞赛成绩信息,对于运动员个人信息不完整、申请等级所依据的比赛信息或比赛实际成绩信息不完整、比赛成绩册或比赛获奖证书与等级证书所列成绩不一致等情况的考生,不予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其报考我校的报名资格。

(3)材料复核

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对其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报名材料原件复核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在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

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不实者,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根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要求如下:

1、全国统测(击剑项目):

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击剑项目实施全国统测,实施全国统测后,专业测试成绩以全国统测(击剑项目)成绩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

2、文化课考试:

1)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

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凡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未被录取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及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资格认定及录取条件

1、专业统测成绩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统测结束后,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全国统测(击剑项目)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本校击剑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和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合格线,并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自愿申请的优惠等级确定各类享受文化课成绩优惠政策名单,各类合格线和名单须报学校招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1)A类(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享受“文化课单独考试”优惠政策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中,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A类公示合格名单,名单须报学校招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学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B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享受“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或70%”优惠政策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合格线的考生中,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享受的B类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名单须报学校招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B类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C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享受“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

其他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后,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享受的C类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名单须报学校招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2、文化课成绩

1)A类: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由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委会审议通过后划定此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线。

2)B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此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招生批次(含二三本合并和本科批次合并)或实施招生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如果对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有规定和要求的,按该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否则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C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

依据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此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改革或合并批次的省(市、自治区),参照相关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七、公示及志愿填报

1、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2、志愿填报

所有文化课和专业测试达到公示条件且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新生复查(含体育专业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根据《合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学籍学历管理办法》(http://www.hfuu.edu.cn/jwc/23/fe/c4571a74750/page.htm),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电话:0551-62158025。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158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0551-62158333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十、本简章由合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文件相冲突,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的规定为准。


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安徽建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高度重视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创造良好的体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环境。学校建有击剑和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军人运动会、亚洲击剑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击剑锦标赛、安徽省大学生体育联赛等大型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为推动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提升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项目:击剑、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共招收42人,其中击剑项目计划招生30人,乒乓球项目计划招生12人。具体见下表:

(三)招生省份:

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仅受理以下生源省份考生报考。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省级高水平专项统一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考生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预审

(一)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寄送方式,按运动项目将报名材料分别发送至下列对应的电子邮箱。

击剑项目报名邮箱:fencing@ahjzu.edu.cn

乒乓球项目报名邮箱:pingpang@ahjzu.edu.cn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7:00,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清单

考生通过我校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以下报名材料:

(1)《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见附件1);

(2)含2021年高考考生号的高考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件;

(3)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和国徽面,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5)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本人等级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

(6)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其对应的比赛秩序册扫描件(封面和本人姓名页)、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和本人姓名页);

(7)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加盖中学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扫描件。

3.报名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上述材料清单和顺序,将扫描件(图片)和报名表(电子文档)粘贴在同一word文件中,并命名为“运动项目 运动员姓名 报名材料”(示例:击剑张XX报名材料)。

(二)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3月8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不实者,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现场报到审核

(一)现场报到时间:2021年3月18日09:00-16:00

(二)现场报到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一楼篮球馆(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上述报到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报到审核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2.含2021年高考考生号的高考报名证明材料;

3.居民身份证;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及其对应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加盖中学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8.报考我校单招文化课统考类别的考生,须提供“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出具的报名信息表(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打印件);

9.人身意外保险单(需覆盖往返途中、现场报道审核和专业测试期间)。

以上材料均需在报到当天提交原件审核。材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

五、专业测试

(一)击剑项目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击剑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击剑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报名并参加统测,具体时间和办法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我校击剑项目不再组织校内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以全国统测成绩为准。

(二)乒乓球项目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3月19日09:00开始

2.测试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一楼篮球馆(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根据新冠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上述报到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1)基本技术运用;(2)乒乓球实战。(见附件2)。

4.参加乒乓球项目专业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测试期间严禁考生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品,严禁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有关部门备案。

六、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分为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单招文化课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两个类别。

(一)申请“单招文化课统考”类别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须选择报考我校。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学校无法获得考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申请“普通高考”类别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报名时可选择参加单招文化课统考,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参加普通高考。

七、录取政策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文理兼招。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结合本人专业志向进行高考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二)我校优先录取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202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审核的考生。

(三)报考我校击剑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20〕13号文件要求,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报考我校乒乓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我校将根据专项水平测试成绩同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择优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统考结束后,我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经我校综合考查合格后择优录取,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五)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的65%,由我校择优录取,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六)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由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1-63828080

(二)专业测试合格者名单,由学校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和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14天要做好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与记录,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

(二)考前14天,考生及家人应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严禁去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在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国家及合肥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无法来校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828167(体育教学部)

          0551-63828083(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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