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全国击剑比赛相关竞赛规程的通知

2021-03-26 16: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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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竞赛体系,优化竞赛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现发布2021年全国击剑比赛相关竞赛规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相比2020年,2021年全国击剑比赛竞赛规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调整:

  一、全国比赛竞赛规程方面:

  1.单独明确了十四运会资格赛的竞赛规程;

  2.明确了非总局注册运动员参加十四运会资格赛的最低资格参赛标准;

  3.取消了全国击剑冠军赛(总决赛)青年组的体能测试;

  4.配合全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积分体系改革,调整了参加全国青年击剑锦标赛和全国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的非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最低参赛资格标准;

  5.调整了全国少年、儿童锦标赛个人赛的分组循环赛的办法;

  6.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击剑协会比赛争议解决与问题反馈机制》中技术规则申诉时限的表述。

  二、全国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及积分排名办法方面:

  (一)关于规程

  1.为配合《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认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取消了俱乐部联赛区域赛;

  2.为配合《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积分排名办法》的实施,调整了俱乐部联赛分站赛和总决赛的参赛资格标准,以及初始排位的确定方式;

  3.正式实施《中国击剑协会器材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相应年龄组使用不同等级保护标准器材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积分排名办法

  1.为配合《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认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积分排名办法》调整为《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积分排名办法》;

  2.明确了大众运动员个人积分分值的构成;

  3.明确了大众运动员在各级赛事中获得积分需满足的条件;

  4.规定了采取滚动积分制的积分累积计算方式;

  5.确定了各级大众赛事的积分分值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全国击剑比赛竞赛规程》

  2.《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3.《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积分排名办法》

  中国击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