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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击剑赛事活动参赛体验,促进击剑项目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体育总局第25号令)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中国击剑协会赛事活动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如对相关内容有意见与建议,请于4月28日前反馈。
联系人:竞赛部
电子邮箱:event.fe@sports.cn
附件:中国击剑协会赛事活动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国击剑协会
中国击剑协会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为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击剑赛事良性、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参赛指引。
本指引旨在规范由中国击剑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击剑比赛,如“全国击剑锦标赛”、“全国击剑冠军赛”、“全国击剑青年锦标赛”、“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等赛事。
一、竞赛规程
(一)《全国击剑竞赛规程》及《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是由中国击剑协会根据全年竞赛计划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于某一赛事的具体政策与规定。
(二)竞赛规程主要包括比赛名称,比赛主、承办单位,比赛时间、地点,参赛单位,竞赛项目,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奖励办法,报名报到与赛风赛纪等其他关于比赛要求的事项。
(三)竞赛规程一般会于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请各参赛单位在赛前认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中的有关内容,以便根据规程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二、赛事报名
(一)仔细阅读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是赛事组织方关于比赛日程、报名、报到、食宿交通及经费问题等事宜的相关文件,一般于赛前30天左右在中国击剑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定,通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中国俱乐部联赛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服务号进行报名。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fencing.jasports.com.cn/#/home,用户名和密码将发放给各单位注册的联络人。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官方网站网址:www.cfencing.com,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官方微信服务号:cfencing,微信名:CFL击剑俱乐部联赛。
参赛者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报项。(因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在报名时设有报名特惠期,请各参赛单位注意报名截止期限)报名截止后应及时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或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教练员、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一并于系统中进行报名。
(三)参赛费用:根据相关赛事规定进行缴费(具体参照竞赛规程)。
(四)报名截止日期:赛前7天。
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
各参赛队运动员如确因赛前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的,应及时向协会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替换;
团体赛组成运动员与报名数据相比无变化的队伍,不需要进行团体赛名单确认;
需调整团体赛组成运动员的队伍,须最晚于个人赛当日全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调整、确认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
三、交通和食宿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送站交通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报到/离会信息,包括日期、航班或车次、抵达/离开站点、抵达/离开时间、人数、领队联系方式等,逾期不予安排。
(二)如组委会提供食宿预订服务,请按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提前告知组委会食宿预订需求,包括:入住人数和性别、入住时间、特殊房间需求、少数民族和宗教饮食需求等。
(三)如组委会不提供食宿服务,请在报名后与组委会确认以下信息或留意协会官方网站通知:参赛证件、材料领取及组委会议(如有)、技术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等。
四、报到
(一)应严格按照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无照片,须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上传照片并打印出会员证),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俱乐部联赛报到时需携带会员卡);
2. 参赛运动员已认可并签署的《中国击剑协会运动员参赛声明书》。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签字;
3.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三)报到时领取的材料:秩序册、参赛证件等相关材料(俱乐部联赛各参赛单位无需领取秩序册,有关赛事相关文件将在联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四)器材检验:应按照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进行器材检验工作。
五、全国比赛组委会议、技术会议
(一)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将在赛前公布组委会议(如有)、技术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如无特殊情况各参赛队领队及各剑种主教练必须出席并参加会议,同时进行会议签到;
(三)各参赛队在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赛事筹备情况后,可就接待和组织工作等进行提问;
(四)各参赛队在技术委员会主任解说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并对赛事技术内容进行说明后,可对赛事技术问题进行提问;
(五)技术会议结束后,如需进行参赛人员调整的,应及时向协会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不再接受参赛人员变更或调整。
六、运动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二)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团结协作,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三)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兴奋剂;
(四)严格按照竞赛日程和编排的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赛场,按时进行检录;
(五)比赛过程中必须尊重并听从裁判员的指挥和判罚,如对比赛判罚有异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六)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场地的相关规定,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应就坐于看台观看比赛,一律不得扶、靠比赛场地围挡观看或进入比赛区域;
(七)获奖运动员应按时参加颁奖仪式并着队服或比赛服进行领奖。
七、教练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言行得当,不得违背体育精神;
(三)教育、引导和督促运动员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
(四)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协助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五)对于比赛交锋判决遇有争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八、比赛成绩与积分排名
比赛成绩与积分排名情况将于赛后及时在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更新(俱乐部联赛比赛成绩同时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
九、抗议与申诉
对于比赛交锋判决、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按照《中国击剑协会比赛争议解决与问题反馈机制》中说明的程序与方式提出;提出抗议与申诉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裁判员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十、争议与处罚
关于在全国击剑赛事中如有涉及违背体育道德精神、违反赛风赛纪等行为的,中国击剑协会将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与《中国击剑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或参与人员如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
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击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