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补充通知

2021-05-27 1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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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单位:

  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将于6月11日至15日在南京溧水举行,比赛地点:南京空港国际博览中心A3馆(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润淮大道99号)。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程

  6月8-9日 报到、核酸检测

  6月10日 体能测试、组委会、技术会

  6月11日 男重、女佩、男花个人赛

  6月12日 男佩、女重、女花个人赛

  6月13日 男重、女佩团体赛

  6月14日 女重、男花团体赛

  6月15日 女花、男佩团体赛

  6月16日 离会

  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3日23:00。

  2.请各单位通过中国击剑协会信息服务平台报名,网址:fencing.jasports.com.cn/#/tmember/signup/tournament,报名前须首先注册成为中国击剑协会团体会员。教练员、领队等随队工作人员由所属团体会员一并报名。

  3.各单位正编随队工作人员人数按照以下比例配备:每有1个剑种参赛,给予2个随队官员名额。正编随队工作人员可享受比赛组委会提供的优惠食宿和交通等服务。

  4.组委会将在赛前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体能测试。

  具体执行规则及测试标准详见竞赛规程。

  (二)参赛资格

  1.符合《第十四届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体竞字[2018]128号)的有关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体竞字[2019]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补充规定》(体竞字[2020]168号)的有关规定。

  3.参赛运动员年龄条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13 (200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非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15 (200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运动员年龄按照出生年计算。

  4.每单位参加每小项个人赛限报4名运动员、团体赛限报1支队伍。个人赛和团体赛参赛运动员可不同。

  5.非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最低参赛资格标准:全国比赛成年/青年积分排名前64,或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积分排名前三(积分排名更新截至2021年5月21日)。

  具体参赛资格详见竞赛规程。(附件3)

  (三)报到

  各参赛单位在确定参赛名单后,需对所有前往赛区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并记录,同时下载目前居住城市“绿色健康码”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

  所有参赛单位在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结果的证明和《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参加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报到时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比赛报名结果视为无效,并不得正常参赛。

  所有参赛人员报到后应遵从组委会安排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在酒店内进行自我隔离直至检测结果公布。

  请各参赛队于6月9日16点前抵达赛区报到,以便组委会进行核酸检测;无故不参加检测者将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费用自理。无法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商请组委会。

  运动员报到时还须同时提交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身份与参赛资格。

  组委会接收报到时将统一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核对运动员个人信息;注册信息不全或有误的运动员,报到时可申请补充与修改,组委会核实、汇总后报送中国击剑协会,以更新、修正系统数据。

  请所有参赛人员继续携带“2020年中国击剑协会参赛证”作为本站比赛参赛资格凭证。尚未持有参赛证件者,请在报名成功后向中国击剑协会进行申请予以制作。

  三、食宿交通

  (一)运动队入住酒店

  新时代开元名都大酒店(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388号)

  南京恒大酒店(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永湖路188号)

  南京溧水金陵大饭店(南京市溧水区宝塔北路16号)

  (二)交通指南

  1.接送站安排:

  因防疫要求,所有参赛人员抵离赛区(机场、火车站)后须统一乘坐组委会指定大巴车报到。请各参赛队于6月4日前将本队行程信息提交至组委会,以便安排车辆接送站。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运动员、教练员及正编工作人员160元/人;

  超编工作人员210元/人

  此费用包括机场及高铁站的接送站费用,赛事期间酒店至比赛场馆往返接送费用不再额外收取。

  (三)返程票

  为保证各参赛队能按时返回,建议各参赛单位提前订购返程车(机)票。由于车(机)票预订实行实名制且全国统一联网售票,返程票订购均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四、经费事宜

  (一)赛区核酸检测费:100元/人(核酸检测费80元,试剂耗材酒店检测室无菌处理及耗材费用20元)

  (二)食宿费

  运动员、教练员及正编工作人员:420元/人/天(标间)、580元/人/天(单间)

  超编工作人员:500元/人/天(标间)、660元/人/天(单间)

  办理入往手续时,按抵离赛区时间及酒店相关规定一次交清,中途不办理退宿、退伙。请按照报送组委会的行程信息准时报到,如有变更需在抵达赛区前告知组委会,以便及时调整食宿安排;未及时告知的,由此产生的食宿费损失自理。

  五、汇款

  请各参赛队于2021年6月4日前将各项费用(包括:赛区核酸检测费、食宿费、交通费)汇至组委会账号并注明参赛单位。

  户 名:南京嘉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

  账 号:125911150210902

  六、防疫要求

  (一)核酸检测结果需在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公布,请各参赛单位尽早报到进行核酸检测,以免影响体能测试正常参赛。

  (二)各参赛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到达赛区后,所有人员须统一听从组委会的工作安排。如不遵守上述规定,协会将视情况做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相关单位或人员赛事活动资格等处罚。

  (三)因赛事承办地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参赛单位在出发前提前下载比赛举办地当地健康码,并注册成功,以免影响正常参赛。

  “苏康码”具体申领方式:

  1、江苏政务APP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

  未经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的用户,点击后会跳转到实名认证流程进行认证,认证后继续申报获取“苏康码”。

  2、支付宝:

  江苏政务服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者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

  (四)请各参赛队严格遵守协会疫情防控方案的要求,比赛中请在场地相应区域内活动。

  七、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将《住宿行程单》(附件1),于6月4日前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63521452@qq.com,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二)发票事宜。根据实际缴纳款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科目:竞赛费(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发票下面备注)。

  (三)本站比赛相关赛事信息将通过“击剑项目领队、教练微信工作群”发布,未入群人员可与协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添加。

  八、注意事项

  (一)团体赛名单确认:各参赛单位须在各剑种个人赛结束前到技术台签字确认本单位团体参赛人员名单,各剑种个人赛结束半小时后,将不再对团体赛名单进行任何调整。

  (二)根据《中国击剑协会器材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参赛使用器材装备须符合中国剑协高等级保护标准。2020年作为缓冲期,自2021年起,全面执行上述标准。更多信息可查询如下链接:

  fencing.sport.org.cn/tzgg/2020/0604/331266.html

  fencing.sport.org.cn/syzl/qcrz/2019/0625/331279.html

  (三)获奖运动员及教练员参加颁奖仪式须着队服或比赛服。

  (四)各单位报名前,应确保运动员认可并签署《中国击剑协会运动员参赛声明书》。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五)运动员应根据击剑比赛特点进行赛前身体检查与监控,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够适应竞技比赛环境。运动员须持有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各参赛单位应在运动员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印制或缝制的单位名称须为根据《中国击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注册的团体会员名称(请各参赛单位通过中国击剑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8至10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未按照要求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单位名称的运动员,按照竞赛规程规定进行处罚。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比赛承办单位:

  联系人:钱昊

  联系电话:15951933270

  电子邮箱:464975272@qq.com

  2.中国击剑协会

  联系人:陈毅成

  联系电话:010-88994371

  电子邮箱:event.fe@sports.cn

  (二)食宿接待

  联系人:高涛

  联系电话:18994044866

  电子邮箱:263521452@qq.com

  附件:

  1.住宿行程单

  2. 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参加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3.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击剑项目资格赛竞赛规程

  4.2021年全国击剑锦标赛暨十四运预赛第二站疫情防控方案

  5.中国击剑协会大众赛事积分排名表(截至2021年5月21日)

  中国击剑协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