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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总局对各项目代表队组队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相关要求,现对国家击剑队参加2021年东京奥运会组队选拔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内如对选拔办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击剑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
联系邮箱:chnteam.fe@sports.cn
附件:2021年东京奥运会国家击剑队组队选拔办法
中国击剑协会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东京奥运会国家击剑队组队选拔办法
为了确保2021年东京奥运会击剑项目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科学、合理组队,努力实现奥运备战目标,根据东京奥运会资格系统及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拔条件
(一)国家击剑队运动员;
(二)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
(三)热爱击剑项目,具有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五)诚信守约,自愿接受国家队的训练要求与管理。
三、选拔程序
(一)主教练和教练组提名,报国家击剑队队委会审核;
(二)国家击剑队队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并受理异议;
(三)中国击剑协会确定并发布名单;
(四)报体育总局竞体司备案。
四、选拔周期
根据东京奥运会资格系统,击剑项目参赛运动员选拔时间为2019年6月(奥运会资格赛第一站)至2021年东京奥运会报名截止前。
五、选拔办法
本次奥运会击剑项目首次允许全剑种(共12个小项)参赛。中国击剑队男子花剑、女子花剑和男子佩剑取得个人参赛资格,男子重剑、女子重剑和女子佩剑取得满额参赛资格。
(一)男子花剑、女子花剑和男子佩剑
上述剑种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通过奥运会资格系统取得个人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自动入选,国内不再另行选拔。
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参赛或因故被取消参赛资格的情况下,由国际剑联按照东京奥运会资格系统对参赛名额进行再分配。
(二)男子重剑、女子重剑和女子佩剑
上述剑种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取得满额参赛资格。根据东京奥运会资格系统,获得满额参赛资格的剑种将同时获得团体赛参赛资格和同剑种3个个人赛参赛名额以及1个P类替补运动员参赛名额。
运动员按照以下方式选拔:
(1)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所有奥运会资格赛8站世界杯、2019年亚锦赛及2019年世锦赛所有团体赛出场率和得胜率;
(2)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所有奥运会资格赛8站世界杯、2019年亚锦赛、2019年世锦赛个人赛成绩、世界排名;
(3)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所有国内比赛成绩、排名;
(4)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参赛或因故被取消参赛资格的情况下,按照上述选拔程序由其他运动员递补。
六、附则
(一)本办法如与东京奥运会资格系统或体育总局有关东京奥运会运动员选拔的规定相冲突,本办法将做出必要的调整。
(二)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中国击剑协会。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