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关键场次裁判员选派流程》和《裁判员录像回看系统使用规范》的通知

2021-07-23 1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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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员管理,使关键场次裁判员选派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并对裁判员录像回看机制进行细化,现发布《关键场次裁判员选派流程》和《裁判员录像回看系统使用规范》,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遵照执行。

  附件:

  1.关键场次裁判员选派流程

  2.裁判员录像回看系统使用规范

  中国击剑协会

  2021年6月24日


关键场次裁判员选派流程

一、候选裁判员的产生
1.技术委员会根据回避原则排除双方运动员利益相关单位的裁判员后,选出 6 名中立裁判员名单,且同一单位最多只能有一人进入候选名单。
2.依据公正性、业务能力及执裁经验综合判断,技术委员会在上述 6 人名单中确定 4 名重点裁判员。
二、运动队对裁判员的评价与选择
双方教练员分别操作电脑分两轮对裁判员作出评价和选择。
第一轮:在 6 名候选裁判员大名单中选择自己信任的裁判员,表示认可该裁判员的公正性和执裁能力,选择数量不限,选择提交后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在 4 名重点裁判员中排除一名自己不认可的裁判员,然后再次选择自己信任的裁判员,选择信任的裁判员数量不限。当两名教练员均提交了自己的选择后,裁判员即按照事前设定的条件由电脑自动产生。
三、本场裁判员的产生
1.在第一轮选择中,如果有 1 名裁判员得到双方教练员的共同认可,则主裁判当即产生,将通过第二轮选择结果或抽签选出本场比赛的录像裁判。
如果有 2 名以上的裁判员得到双方教练员的认可,其中重点裁判员为主裁判;如果不能区分,则分别通过电脑抽签产生主裁判、录像裁判、第三方裁判,不再进行第二轮选择。
2.如果没有裁判员在第一轮选择中得到双方教练员的共同认可,则依据教练员在第二轮的选择产生主裁判和录像裁判。
3.如果没有任何 1 名裁判员在两轮评价中得到双方教练员的共同认可,则依据教练员在第二轮的选择,在 4 名重点裁判员中去掉双方排除的裁判员后抽签产生 1 名主裁判和 1名录像裁判。
4.依据以上流程在个人赛中产生的为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团体赛产生的为第一主裁判和第二主裁判。
5.决赛第三方裁判由运动队在 4 名中立裁判中根据同样的流程进行评价和选择。
四、比赛过程中裁判员的分工:
1.个人赛分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第三方裁判必须同时在现场观看比赛,在主裁判和录像裁判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才能介入。
2.团体赛分第一主裁判和第二主裁判,第一主裁判先上场,2 场比赛后更换第二主裁判,依次交换执裁顺序,直至比赛结束,第三方裁判的要求与个人赛相同。


裁判员录像回看系统使用规范

一、临场裁判员主动观看视频回放的次数:单败淘汰赛每场最多 3 次;团体比赛,每局最多 1 次。

二、录像裁判员、第三方裁判员必须与临场主裁判现场、同步观察双方运动员交锋过程。

三、接受运动员申诉后,临场主裁判、录像裁判员、第三方裁判员介入的操作流程及规定:

1.临场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员同步回到电脑显示屏前,共同观看第一次视频回放。在此过程中,双方不允许有针对交锋判决的口头交流和讨论。

2.第一遍视频回放结束后,临场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员可就视频进行讨论并阐述各自观点,但双方做出判决结论(一致或分歧)总用时不得超过 30 秒。

3.若临场主裁判与录像裁判员确定出现意见分歧,应立即申请第三方裁判员介入。第三方裁判员介入之前,应主动回避临场主裁判和录像裁判员之间的讨论及意见,并通过观看视频回放独立做出判决结论,总用时不得超过 15 秒。

4.结合三名裁判员意见得出终审判决结果,并由记录员如实记录三方裁判员原始的判决意见。